新的海洋空间利用
![]() 海上作业 |
海洋空间按其利用目的,可以分为: 生产场所,如海上火力发电厂、海水淡化 厂、海上石油冶炼厂等;贮藏场所,如海 上或海底贮油库、海底仓库等;交通运输 设施,如港口和系泊设施、海上机场、海 底管道、海底隧道、海底电缆、跨海桥梁 等;居住及娱乐场所,如海上宾馆、海中 公园、海底观光站及海上城市等;军事基 地,如海底导弹基地、海底潜艇基地、海 底兵工厂、水下武器试验场、水下指挥控 制中心等。按照这些海洋工程的结构,又 |
可以分为两大类:一类是建在海底、露出海面或潜于水中的固定式建筑物;一类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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